立案之后又撤案,追诉时效的计算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定。按照咱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始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这种情况下就没有追诉期限的限制了,不管过多久都能追究他的责任。可要是立案后又撤案,而且犯罪嫌疑人没有逃避侦查和审判,那追诉时效就接着以前的继续算。
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也有讲究。一般来说,是从犯罪那天开始算。要是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的状态,就从这个犯罪行为结束的日子开始算。要是在追诉期限内又犯了新罪,前面那个罪的追诉期限就从犯新罪的那天重新开始算。
给大家举个例子,普通的犯罪行为完成就结束了,那它的追诉时效就从犯罪完成的那天起算。要是像非法拘禁这种持续犯罪,追诉时效就得从非法拘禁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
另外,不同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一样,追诉期限也不同。法定最高刑不到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五年;五年以上不到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期限是二十年。要是过了二十年还必须追诉,就得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行。
法律建议:要是涉及到可能被追诉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己面临的法律风险和追诉时效的具体情况,避免因为不懂法律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