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为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而要多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三种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得支付代通知金。
先看第一种情况,如果员工生了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了伤,在规定的可以安心治病、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合同的医疗期结束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也做不了。这种时候,单位要是和员工解除合同,就得给代通知金。这里的医疗期就是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工伤受伤后,能安心休息看病,单位不能“炒鱿鱼”的一段时间。
第二种情况,员工工作能力跟不上,完成不了工作任务,单位给员工安排了培训或者换了岗位,员工还是没办法把工作做好。不过单位要拿出证据,证明给员工培训过或者调整过岗位,而且员工依旧不能胜任工作,这时解除合同就需要给代通知金。
最后一种情况,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像企业搬家、被其他公司吞并了,导致原来的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员工商量变更合同的内容,可没谈拢。这种情况下单位和员工解除合同,就得支付代通知金。
给员工的建议是,要是遇到单位在这三种情形下没提前通知就解除合同,要记得维护自己拿代通知金的权益。而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得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该支付代通知金就别拖欠,以免引发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