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没休就被辞退,工资结算这里面可大有门道。工资通常由正常工资和未休年假工资两部分构成。
正常工资的发放上,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天数,结合和劳动者签合同里约定好的工资标准来算,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还有各种津贴补贴这些钱都会算在里面,一直发到解除劳动合同那一天。打个比方,签合同说一个月工资8000,这个月上班了15天,就按这个标准算出这15天的工资。
未休年假的工资也有说法。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要是因为工作实在安排不过来,没办法让职工休年假,得经过职工同意才行。对于职工该休却没休的年假天数,单位要给职工按日工资收入300%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面其实已经包含了正常工作时发的工资。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工作期间发的钱,单位还得再多给劳动者日工资收入200%作为没休年假的补偿。算日工资时,用职工月工资除以21.75天就行,这个月工资是指没发未休年休假工资前12个月去掉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要是工作还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份算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和单位在工资计算上有了矛盾,先和单位好好商量,说不定能解决问题。要是商量不下来,不用怕,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也能去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