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结案后,某些特定情况下是能够恢复执行的。
执行结案有多种方式,比如执行任务全部完成、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执行因和解协议履行结束等。要是执行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来结案的,一旦申请执行的人发现被执行的人有可以用来执行的财产,就能够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法院经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后,就会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要是执行因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结束,可被执行的人却不按照协议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协议内容,这时申请执行的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来生效法律文件的执行。
但是,如果执行是以全部执行到位的方式结案,那就说明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都已经执行好了,一般就没办法再恢复执行。要是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因为这里面包含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等法定情况,通常也是不能恢复执行的。
申请执行的人在申请恢复执行时,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且要提供准确的被执行的人的财产线索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