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很多人会在起草离婚协议时,想着对管辖问题做个约定。但要注意啦,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协议里对管辖的约定是不作数的。
离婚纠纷主要处理的是身份关系,它和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离婚案子,虽然也涉及财产分割,但更关键的是解除婚姻关系这种身份关系的改变。所以呀,离婚纠纷不能进行协议管辖。
那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呢?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就是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住的地方和经常生活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哦,比如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的地方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法院处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就别白费力气去约定管辖了,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法院。这样能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让离婚的法律程序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