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时,股东要不要承担责任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企业有独立法人资格,要用自己全部财产来还债务,股东呢,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要是股东已经按照规定,把该出的钱都出足了,也没有抽逃出资这类行为,那通常不用对企业借款额外负责。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股东就得担责了。首先是出资不实,要是股东没把该出的钱都交齐,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股东,在没出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企业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还有抽逃出资的情况,股东把出资抽走后,要在抽逃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企业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就是法人人格否认,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还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如果股东给企业借款提供了个人担保,企业还不上借款时,股东就得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了。所以股东在企业借款这件事上,责任可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