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规定,要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有一方再次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该准许离婚。
在实际的司法情况里,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原告要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得等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不过要是在这六个月里,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一年了,再次起诉时,法院一般会觉得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通常就会准许离婚。
这里要注意,所说的分居得是因为感情不和才分开住,而且得是持续的、有一定时间长度的分居。比如说今天分开住,过几天又住一起了,这就不算符合条件的分居。
另外,被告和原告不同,被告不受这六个月的限制,要是想离婚,可以随时去法院起诉。所以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遇到离婚问题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