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不少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里有竞业限制条款。可有些协议只约定了竞业限制,却没说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别担心,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劳动者要是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是有权让用人单位按其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是这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
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先催告,让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要是催告后用人单位还不给,劳动者就能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不过在解除之前,劳动者还是得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反过来,要是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依然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所以,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就算没约定补偿,劳动者履行义务后也能争取到补偿;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解除约定。同时,劳动者也得遵守约定,违约就得担责。如果遇到这类问题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