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要是写明一方不用给生活费(通常就是子女抚养费),一般来说在夫妻两人之间是有效的,双方得按照协议来做。要是签协议的时候没有欺诈、胁迫这些能让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那这个约定对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
不过呢,这个约定不能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就算离婚协议里写了一方不用给抚养费,要是孩子因为生活、学习等有合理需求,在必要的时候,还是能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还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做判断。
要是协议写明的是一方不用给另一方生活费,一般情况下,要是没有特殊情况,像一方因为生病、伤残没了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这种,离婚之后双方通常没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但要是存在特殊情况,对方生活变困难了,情况有了变化,那可能就得根据法律来适当衡量和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