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身处不同城市办理结婚登记,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来。
要满足法定结婚条件,双方得完全自愿,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并且双方都无配偶,也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接着,双方要一起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登记。办理时带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还有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查看证件真实性、有效性,看双方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登记就确立婚姻关系。
要是提供的证件或声明有问题,婚姻登记机关会让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若不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会登记,还会说明理由。大家办理登记前要确认自身情况符合要求,准备好齐全的材料,避免耽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