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时夫妻一方会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人。大家要知道,这种担保产生的债务是担保人的个人债务,但共同财产里有担保人的份额。所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能执行共同财产的。
执行共同财产时,第一步得搞清楚共同财产到底包括啥。像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子、车子、存款等,法院可以对这些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不过,法院会及时把这个事儿通知夫妻中的另一方。
要是夫妻另一方想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和债权人商量。要是双方能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并且得到了债权人的认可,法院是会承认这个协议有效的。之后,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就只是担保人在财产里那一份,不属于担保人的部分,法院会解除相关措施。
要是夫妻另一方直接去法院打析产官司,或者债权人代替担保人的配偶去打这个官司,法院是会受理的。在打官司期间,法院就会先暂停对财产的执行。
在实际执行时,必须保障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先把共同财产变卖掉,比如拍卖房子、车子,把存款取出来等。然后从卖得的钱中,拿出属于担保人的那一部分来偿还债务。通常呢,担保人在共同财产里的份额是一半。
所以,当遇到夫妻一方做担保被执行财产的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