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要是判决生效了,有一方该赔钱却拖着不给,另一方可以走这些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等判决书规定的赔钱时间到了,要债的一方能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和一审法院平级的、欠债人财产在的地方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申请的时候,得带上强制执行申请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些材料。
法院一旦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就会有不少办法让欠债人还钱。能去查欠债人的银行存款,然后冻结、把钱划走;可以不让欠债人拿走他的收入,直接扣下来;还能把欠债人的财产封了、扣了,甚至拍卖、卖掉换成钱。要是欠债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就是耍赖不还,情节严重的,那可就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吃刑事处罚的苦头。
法院还有别的办法对付欠债人,像限制他出境,把他的不良记录写到征信系统里,通过媒体曝光他不还钱的事,以及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手段。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欠债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申请行政审批、拿政府扶持、贷款融资、进入市场、做资质认定这些事情上,都会因为信用问题受到阻碍。
所以,要是遇到对方判了赔偿却不掏钱的情况,一定得抓紧去申请强制执行,保护好自己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