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董事会决议一般能免除股东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属于约定义务,基于股东间合同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
要是股东和公司签的竞业限制协议有董事会可决议免除的条款,那董事会按规定程序作出的免除决议有效。
当出现情势变更,像公司业务重大调整,原竞业限制针对的业务公司不再涉及,董事会为公司整体利益和战略发展,经合法程序作出免除决议,也合理合法。
若股东对公司有突出贡献,在经营决策中起关键作用,为激励其继续效力,董事会充分讨论审议后,也可能决议免除其竞业限制。
但董事会作这类决议,要严格按公司章程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来,保证决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遇到相关问题,公司应仔细审查协议和章程规定,按合法程序处理;股东若对决议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