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说的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 30 天,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但是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要是碰到这种事,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好好商量,提醒他们赶紧签书面合同。要是商量成了,双方签了合同,权利和义务也就明确了。
要是商量没用,劳动者就得留意收集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的凭证或者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都可以。之后,劳动者有两个办法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二是直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用工满一个月第二天开始,到补签书面合同前一天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是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这里得提醒一下,不少劳动者可能以为不签合同也没事,其实这会让自己的权益没法得到有效保障。所以遇到不签合同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按上面说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