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进行竣工验收,满足一定条件可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能解除合同,也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
在法定解除情形上,若对方不进行竣工验收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像合同明确约定了验收时间,对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很久不验收,使项目搁置无法投入使用,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而且,若对方迟延履行验收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要遵循法定程序。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若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建议当事人遇到对方不进行竣工验收的情况,先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催告通知等。若决定解除合同,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