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两类第三人成为案件被上诉人的情形不一样。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地位相当于原告。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本诉原被告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涉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权利义务的部分不服,并且提起上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就会成为被上诉人。举个例子,在财产纠纷案件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张对争议财产享有权利,一审判决对其权利作出认定后,原被告一方或者双方对该部分判决不服而上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就会被列为被上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一审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时,若其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本诉中对其判决承担责任有影响的对方当事人可成为上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自己成为被上诉人。要是本诉原被告对涉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责任承担的判决部分不服而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同样会成为被上诉人。比如在合同纠纷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被判决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原被告或者其自身对该判决结果有异议而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就会处于被上诉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