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强制执行期,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执行案件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这个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要是法律文书里规定了履行时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规定了分期履行,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时间,就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
要是过了这个两年期限才去申请执行,法院也会受理,但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的时效提出了异议,法院一审查,发现异议是成立的,就会裁定不执行这个案子。不过呢,如果被执行人没提时效方面的抗辩,那法院该执行还是会执行。
另外,就算超过了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要是出现了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债权人还是能在法定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举个例子,在这两年时效期内,债权人跟债务人要过钱、债务人也答应还钱,这种情况就会导致时效中断,然后时效期间会重新开始算。所以大家要留意这个时间,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