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完还没法上班,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步,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判断是否要继续停工治疗。要是需要,员工能向单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通常,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在这个期间,员工工资福利和原来一样,单位按月发放。
第二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员工还是不能上班,就得再次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材料。
第三步,根据新的鉴定结果享受对应待遇。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能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五到六级伤残的,单位安排工作,安排不了的,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七到十级伤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步,若单位不给相应待遇,或者对鉴定结果有意见,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打官司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