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监视居住状态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会见律师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那天开始,就有权利委托辩护人了,并且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当辩护人。
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律师,这是他们的法定权利。但要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要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得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才行。遇到这种情况,律师得提出会见申请,侦查机关会在规定时间里,决定是否准许。要是侦查机关同意了,律师就能和处于监视居住状态的嫌疑人见面;要是不同意,律师就得遵守规定。
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这两类案件之外,其他案件里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会见律师,不需要特别批准。也就是说,在这些案件中,嫌疑人可以更自由地和律师见面,沟通案件相关情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