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一种。通常来说,像案件受理费这类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不过要是胜诉方自愿承担,那也没问题。
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确定当事人各自要负担的诉讼费用金额。要是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每个人该承担多少诉讼费用。
在某些特殊案件里,费用承担有特殊规定。以离婚案件为例,诉讼费用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决定。如果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并且法院裁定准许了,那么案件受理费就由原告或者上诉人承担。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诉讼费用由谁承担,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这里有个常见认知误区,不少人觉得打官司的费用肯定是败诉方全出,其实并非如此,存在多种情况。所以在打官司之前,当事人了解一下这些费用承担规则,提前做好准备,心里也能更有底,避免后续出现费用方面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