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讲,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基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层面通俗理解,对于房子这类不动产,它的归属变化、转让等情况,只有在依法完成登记后才会生效。要是一方在婚前买了房,那这套房子一开始就是买房那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要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名字,这就相当于买房的人把房子的一部分权益送给了女方。等完成产权登记变更手续,女方就成了房子的共有人,房子也就成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2、在实际的司法案件处理中,要是夫妻双方对房子产权有特别的说法,比如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确定了各自占的份额,那房子的产权比例就按他们的约定来定。
3、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出现了可以撤销赠与的状况,像女方严重伤害了赠与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利益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赠与的那一方是能够撤销赠与行为的。但要撤销赠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合适的法律程序进行。
整体而言,通常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会认定为共同财产,但要是有特殊约定,或者出现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结果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