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撤回起诉后,通常不能重新起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二审时,原审原告要是申请撤回起诉,得经过其他当事人同意,还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法院才可能准许。要是法院准许撤诉,会同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但原审原告在二审撤回起诉后又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这样规定是为了维护诉讼程序稳定、严肃,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想想看,要是允许当事人在二审撤回起诉后随意重新起诉,诉讼程序就会一直在循环,不仅增加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会浪费司法资源。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有新的事实或证据出现,并且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当事人可以试试通过申请再审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