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竞业协议补偿低于当地规定或双方约定工资标准时,劳动者有多种解决途径。
如果竞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经济补偿标准,但单位实际支付低于此标准,劳动者先别急着上火,主动和单位好好沟通,要求其按协议标准支付补偿。在沟通时,要留个心眼,把聊天记录、邮件等都留存好。这些记录在后续万一需要维权时,可是能派上大用场的,就像给维权上了一道保险。
当地要是有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最低标准,而单位支付的补偿没达到这个标准,那这个协议的部分内容就可能不管用了。这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里,让仲裁机构来确定协议里经济补偿条款有没有效力,并且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最低标准支付补偿。
要是劳动者遵守了竞业限制的要求,单位却三个月都没给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写书面通知给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同时,还能要求单位支付已经履行竞业限制这段时间的补偿,另外再多给三个月的补偿。
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也别灰心,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去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理智,合理合法地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