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项目里签的挂靠协议书,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相关建筑法规,建筑工程挂靠这事儿是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
2、建筑行业有很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就是说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得有对应的资质条件才行。而挂靠就是没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去接工程,这么做就躲开了国家对建筑市场准入的监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说得很明白,没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有资质企业名义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效力。挂靠协议本质上就是为了实现挂靠行为签的,属于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那种,它把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给搅乱了,也损害到了公共利益。
4、虽说挂靠协议无效,不过要是建设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实际施工人能参考合同约定来要求支付工程价款。但要是因为挂靠协议产生了其他纠纷,当事人就得按照各自过错来承担责任。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建筑挂靠这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法律监管大概率会更加严格和细致,以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