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到了第三年,不会自动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员工跟单位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员工没有出现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那些情况,双方要续订合同的时候,除非员工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然单位就得和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大家平常说的“长期合同”。
2、这里面有几个关键地方得注意。首先,得是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中间断了,没连续签,那就不符合条件。其次,员工不能有过错被辞退(对应三十九条),也不能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等非自身过错原因被辞退(对应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最后,第二次合同到期续订时,如果员工没主动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就应该和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3、所以,不能仅仅因为合同到了第三年,就直接认定变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得综合考虑签合同的次数、员工的表现,还有续订时双方的意愿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