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非诉程序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非诉程序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之一。
承包人能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以此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个特别程序属于非诉程序,比普通诉讼程序简便、快捷。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审查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期限、履行情况等,来决定是否支持承包人的申请。若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裁定拍卖、变卖建设工程,承包人可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实践中运用非诉程序主张该权利,要满足一定条件。像建设工程质量得合格,承包人需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且不同地区法院对该程序的适用和操作存在差异。要是在程序中碰到争议或复杂情况,可能还得通过普通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