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借款合同要是约定了通过仲裁解决问题,之后就不能去法院起诉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这时有一方跑去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不过要是仲裁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那就另当别论了。
2、有效的仲裁协议会让法院失去对这个案子的管辖权力。要是借款合同的双方商量好了用仲裁方式来处理纠纷,这其实就是双方共同选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都得遵守这个约定。要是有一方不遵守约定跑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可以依据仲裁协议,提出这案子不该由法院管的意见,法院就会不受理这个起诉。
3、要是出现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比如所约定的仲裁事情不在法律允许仲裁的范围内、签仲裁协议的人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者签协议的时候有一方是被胁迫的,这种时候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另外,要是仲裁的裁决被法院判定撤销或者不执行了,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也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