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去法院起诉,法院管辖权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要是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去起诉,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这里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方。要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样,劳动者能优先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比如,劳动者在A地工作,但公司在B地,那劳动者就可以优先选择A地基层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不服的情况则分两种。如果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要是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起诉的管辖规则一样,也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个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受理案件的法院得把案子移交给先受理的法院。
所以,大家在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搞准劳动仲裁里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这些地点信息,这样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要是地点信息没弄对,就可能会耽误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管辖权问题,甚至影响自己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