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担保义务一旦终止,担保合同就会自动结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现下面几种情况时,债权债务就会终止。因为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所以债权债务终止了,担保合同也会相应结束。比如:债务已经还清;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把标的物依法进行了提存;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债权债务都归到了同一个人身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这些情况会让主债权债务关系消失,而担保合同是依赖主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所以主债权债务关系没了,担保义务也就终止,担保合同自然就自动结束。
另外,如果担保合同里约定的担保期间到了,而且担保义务也都履行完了,担保合同同样会自动终止。不过要注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就算担保义务已经终止了,但要是当事人因为担保合同产生了后续的结算、清理这些事,有关结算和清理的条款还是会继续有效,直到这些相关事务都处理完。比如说双方约定对担保期间的费用进行结算,那这部分结算条款在担保义务终止后仍然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