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转让前的债务该由谁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来说说。
普通合伙企业里,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就算企业转让了,原合伙人对于退伙前的债务,依旧要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法律为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定的规矩,原合伙人不能因为企业转让就不负责。
有限合伙企业则不同。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担责。如果在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前,有限合伙人已经完成出资,通常对转让前的债务就不用额外负责了。但要是没足额出资,就得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原合伙人承担责任后,可按合伙协议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所以,不管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转让时,都要留意债务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