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日常生活中,要是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持有毒品,通常这些涉及的毒品数量不会算在他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毒品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得是故意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真的不知道自己涉及的物品是毒品,那他就没有犯罪的故意,也就不构成相应的毒品犯罪。就拿运输毒品罪来说,必须是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还去运输才行。要是他被别人蒙骗了,以为运输的是普通物品,哪怕实际上运了大量毒品,也不能认定他构成运输毒品罪,更不能按这些毒品数量来追究他的责任。
但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说自己“不知情”可不能光靠自己一张嘴说。司法机关会综合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像交易方式、行为人自身的认知能力,还有他接触毒品的情况等等。要是有证据能证明这个人其实应该知道是毒品,却故意装作不知道,那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有主观故意,也就得按相应的毒品数量承担法律责任了。所以呀,大家平时可得多留个心眼,别稀里糊涂就陷入毒品犯罪的麻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