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人逃逸,按照法律,逃逸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受害者可能会和逃逸者签订不追究肇事逃逸的协议,不过这个协议里不同部分的效力是有区别的。
先说协议里的民事赔偿部分。事故双方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如果受害者心甘情愿放弃追究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其实是在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只要这个协议是双方真实想法的体现,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没有损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那关于民事赔偿这一块,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但肇事逃逸可不只是侵犯了受害者的个人权益,它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也造成了破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肇事逃逸行为进行查处,去追究逃逸者的行政责任,像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要是逃逸行为构成了犯罪,司法机关也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行政和刑事责任是国家公权力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手段,没办法通过当事人之间私下签协议就免除。所以,协议里不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内容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