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被认定为诈骗罪,说明办案机关认为你虚构了事实或隐瞒了真相,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出财物。用虚拟货币结算本身不必然构罪,关键在交易是否真实、有没有骗。
可以从几个角度辩护。第一,定性之争。如果你确实提供了商品或服务,只是结算方式用了虚拟货币,本质可能是买卖纠纷,未必是诈骗。诈骗的核心是"从一开始就不想履约、用假象骗钱"。第二,数额认定。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大,涉案金额按什么时点、什么价格折算,直接影响量刑,这个必须较真。第三,主观故意。如果你也相信交易真实、没有卷款消失,和蓄意诈骗不同。
实务中,能证明自己有真实经营行为、资金去向清楚、没有失联,往往能往合同诈骗或不构罪方向争取。已经涉案的,务必停止相关操作,整理好订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核对每一笔虚拟货币的来龙去脉。
这类案件专业性很强,虚拟货币的价值认定各地做法不一,尽早让刑事律师介入阅卷、提出专业意见,比自己解释管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