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过日子期间签的财产协议,一般来说是管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俩可以商量着把结婚期间赚的财产,还有结婚前各自的财产,进行这样的分配:要么各归各,要么一起共有,或者一部分归自己、一部分两人共有。而且,这种商量好的事儿得写成书面协议才行。
要让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生效,得符合下面这些条件:
1、夫妻俩都得是能完全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得清楚自己签这个协议会有啥法律后果。
2、协议里写的内容得是两人真心想这么定的,不能存在一方骗另一方,或者强迫对方签字这种情况。
3、协议内容不能跟法律、行政法规里硬性规定的东西对着干,也不能违反人们普遍认可的道德和风俗习惯。
举个例子,如果夫妻两人说好了,把一方名下的房子变成两人一起拥有,还签了书面协议,只要满足上面这些条件,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但要是协议里有那种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的条款,像规定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这样的条款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就是无效的。
要是想让这个财产协议更有证明效果,可以去做个公证。以后万一夫妻之间因为财产闹了纠纷,有效的财产协议就能用来确定双方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