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赔偿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方式。这里的N指的是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1则是额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当作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算,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说,N+1赔偿是有上限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最高是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打个比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A,那么月工资基数上限就是3A。要是劳动者工作年限超过了12年,N就按12来算,这时N+1赔偿的上限就是3A×12 + 3A,也就是39A。要是工作年限没超过12年,那就按照实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N。大家要注意这个赔偿上限,避免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对赔偿金额有过高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