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直接让公证处撤销公证,而是按照法定程序和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影响公证效力。
要是当事人对公证事项有争议并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全面审查涉及公证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在审理时,若发现公证存在错误,像公证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公证程序严重违法等,法院会在判决里对该公证书的效力作出认定。
当法院判决认定公证书没有证明力后,当事人能拿着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向原公证机构申请撤销公证。公证处会依据法院判决重新审查该公证,要是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法院指出的问题,公证处会按内部规定程序撤销公证书,还会把撤销决定通知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另外要明白,法院不会主动参与公证处的公证撤销程序,而是通过司法裁判为当事人维护权益提供法律支撑,由当事人根据判决结果去推动公证撤销的事。这意味着当事人在面对有问题的公证时,要通过合法诉讼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