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事故争议中,对自身权益有影响的鉴定该怎么进行呢?有两个主要途径。
一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从当事人知道或该知道自己健康受损那天起,在规定时间内,可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会让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来组织鉴定。
二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要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且需要做鉴定,可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
在鉴定时,医学会会抽取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等,用医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原则。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交相关资料。要是有一方不配合导致无法鉴定,那这方得承担相应责任。专家组最后会根据调查给出鉴定结论,这个结论可是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