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开的公司一般不算一人企业。一人企业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共同开公司,通常双方都是股东,有两个投资主体,不符合一人企业的标准。
但在司法实践里,要是夫妻设立公司时没向登记机关交财产分割证明,而且公司全部股权实际上来自同一财产权,由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股权有利益一致性和实质单一性,法院往往会把它认定为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
要是被认定为一人公司,夫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财产相互独立,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避免被认定为一人公司带来的法律风险,夫妻设立公司时,可以提前去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注册公司的时候,向登记机关提交这份证明,明确各自在公司股权里的份额和相应财产权益。这样做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夫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