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业主不缴纳安置房物业费,一般会按下面的方式来处理。
最开始,物业服务方会采用合理方法进行催告。当业主到了时间还没缴纳物业费,物业通常会通过书面通知、打电话等办法,提醒业主尽快缴费,并且会说明欠费的金额、缴费截止时间等重要信息。
要是催告之后,业主还是不肯交物业费,那么物业服务方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物业服务方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能以自己没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服务为借口,拒绝付物业费。之后,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
如果业主败诉了,那不仅要把拖欠的物业费交上,还有可能得承担诉讼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要是业主在判决生效之后还是不付钱,物业服务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去查业主的财产状况,通过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拍卖财产等手段,强制业主缴纳物业费。而且,业主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样一来,出行、高消费、贷款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