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里,要是遇上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责任承担一般有这些原则。
工程本身的损害,像工程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有运到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待安装设备的损害,这些由发包人承担。毕竟这些和工程整体紧密相连,发包人要对整个工程利益负责嘛。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各自所在单位负责,相应费用也由单位承担。毕竟人员是归各自单位管理的,伤亡风险自然单位担着。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和停工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施工设备是承包人自己管理、使用的,风险也得自己兜着。
停工期间,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让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留在施工场地,这些人的费用由发包人出。因为这些人是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留下的,为的是保障工程现场安全、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工程清理、修复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清理和修复是为了让工程能继续施工,属于工程必要支出,所以发包人得负责。
不过要注意,具体的责任承担得看合同约定。要是合同对不可抗力损失分担有特殊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得按合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