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这些义务你得清楚!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刑事强制措施。在这期间,当事人有不少义务要履行。
一般规定得遵守。不能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就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想想如果一声不吭就跑到外地去了,司法机关去哪儿找你呀。要是住址、工作单位还有联系方式有变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传讯的时候得立马到案,要是传你你不来,那可是违反规定。还有,不能用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和别人串供,这些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可能还有特别规定。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让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一项或多项特别要求。比如不能进入特定场所,不能和特定的人见面或者通信,有些特定的活动也不能参加,还得把护照、驾驶证这些证件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交的保证金可能会被部分或者全部没收。然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情况,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悔过书,重新交保证金、找保证人,也可能会对其进行监视居住,甚至直接逮捕。要是需要逮捕,还能先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留起来。
所以啊,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也能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