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仲裁书会带来诸多影响。从法律程序上,若仲裁机构按规定完成送达,就算当事人不拿,符合送达规则就视作已送达,不影响仲裁书生效。生效的仲裁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对申请人来说,不拿仲裁书,就不能及时知道裁决结果。若裁决对自己有利,不及时领取会耽误实现权益,比如没法及时要求对方支付款项。而且申请强制执行是有规定时效的,超过期限可能丧失申请执行的权利。
对被申请人而言,不拿仲裁书可能错过提出异议的时机。若觉得裁决有错误,被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但要是没及时拿到仲裁书,就无法在规定时间行使这些权利,期限过了就丧失该权利。
法律规定,当事人要积极参与仲裁程序,主动接收相关法律文书,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在仲裁中的合法权益。所以,不管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应及时领取仲裁书,按法律规定行事,避免因不拿仲裁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