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店名和商标部分相同,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
如果商标已注册,营业执照店名使用行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用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易造成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人能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这时营业执照持有人要停止用易混淆店名,可重新申请变更执照上的店名。
要是商标没注册,且营业执照先使用该店名,此情况下营业执照使用在先,具备一定合法性。不过,若他人后续把该部分名称注册成商标,营业执照持有人继续使用可能有侵权风险。所以可考虑把店名进行商标注册,让法律保护更完善。
要是营业执照登记在后,虽不一定构成侵权,但为避免潜在纠纷,可跟商标权人协商,争取授权许可使用。要是协商不成,就得及时变更店名,防止陷入法律纠纷,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