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司注销之后,主体资格就没了,没办法再当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这是因为公司经过合法清算,完成注销登记,它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就终止了,不用再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公司注销后仍可能被追究责任,实际被执行。要是公司在注销前该清算却没清算,或者清算时有违法行为,像恶意处理公司财产,让债权人遭受损失,又或者没依法清算就办了注销登记,还有股东或第三人对债务作出承诺。在这些情况下,债权人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来清偿公司债务,法院也会支持。
虽说这时执行对象不再是注销的公司,变成了相关责任主体,但本质上还是在继续执行原公司的债务。所以,大家要注意,公司注销不代表一定能摆脱所有责任,要是存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况,相关人员还是要担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