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过完离婚冷静期后,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是冷静期。
在这冷静期里,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能拿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要自己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对没问题,发了《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离婚登记程序就结束了。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得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一起去申请,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男女双方要是打算完成离婚登记,在冷静期结束后,一定得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要注意这个时间和共同申请的要求,不然可能就离不成啦,之前的申请就白费功夫了。大家千万别忽略这些规定,免得耽误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