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N + 1”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这样解决问题。
最直接的办法是和公司协商,在协商时,劳动者要清楚地跟公司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得支付“N + 1”补偿。这里的“N”就是按工作年限算的月数补偿,“1”是代通知金。通过这种沟通,争取和平解决纠纷。
要是协商没用,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能责令他们改正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去投诉时,得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工作了多久、工资多少,还有公司没给补偿这些事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都行,然后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把情况反映给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者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一天起的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之后,会审理并且作出裁决。
要是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了法律有其他规定的,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