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一年半提出离婚,财产分割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先说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在结婚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有生产、经营、投资得到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
再说夫妻个人财产,像一方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一方因为人身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等,这些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要是在婚姻里,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这样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到每个离婚案子,得结合实际的财产情况和相关证据,先确定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再确定怎么分割。要是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通过打官司,让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