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碰到原房主遗留物品,可按下面方法处理。
先看合同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会约定交房时房屋状态、屋内物品归属。要是合同明确交房时屋内不能留物品,原房主就得按约定清空房子。若遗留了,购房者能要求原房主在规定时间内移除。
要是合同没明确约定,就先和原房主沟通。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让原房主在合理时间内取走物品。沟通时要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方便以后用。
要是原房主不配合或者联系不上原房主,可在社区居委会、物业等第三方见证下,把物品暂时放到安全的地方。同时书面通知原房主在一定期限内认领,保管物品产生的费用可让原房主承担。如果原房主超过期限没来认领,对于没什么价值的物品,购房者可自己处理;对于价值较大的物品,可以考虑向提存机关提存,或者去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处理原房主遗留物品要合法、合理、公平,避免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