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货物出现损坏,责任承担得区分不同情况。
要是属于货运合同关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运输过程里,货物要是出现毁损、灭失,承运人一般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也有例外,要是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像地震、洪水这类自然灾害;或者是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比如水果容易腐烂;又或者是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那承运人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因为地震这种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损坏,承运人通常就不用赔偿;要是货物本身容易腐坏,托运人却没采取合适的保存措施,导致货物损坏,承运人也不用担责。
如果是代理运输关系,代理人没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话,货物损坏的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但要是代理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行为,导致货物损坏,那代理人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在网购场景中,要是约定了交付地点是买受人指定的地点,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风险就由买受人承担;要是约定在出卖人营业地或者其他地点交付,货物在交给买受人之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另外,如果当事人之间对货物损坏的责任承担有特别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所以说,要确定责任承担主体,得结合具体的运输情形、合同约定,还有相关证据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