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仲裁请求被驳回后又发现了新证据,一般来说是能再次申请仲裁的。但不同种类的仲裁,具体规定不太一样。
先说劳动仲裁,要是仲裁请求被驳回了,而且你有了新证据,那可以重新就这个争议事项去申请仲裁。因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一次裁决制度,但这并不妨碍当事人在有新情况、新证据的时候再次申请仲裁。要是对重新仲裁的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
再看民商事仲裁,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它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过呢,如果新证据能证明原来的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况,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等,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等裁决被撤销后,就可以重新和对方达成仲裁协议,然后申请仲裁,也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所以啊,当你有了新证据,得根据仲裁的类型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再次申请仲裁,还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